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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作家協(xié)會主管

陳子善:新見魯迅譯《小約翰》出版合同
來源:文匯報 | 陳子善  2023年10月20日14:23

2023年6月30日正式對外開放的上?!爸袊F代新聞出版博物館”的主題館里,公開陳列了一份魯迅譯《小約翰》出版合同原件(上圖)。這是令人頗感意外,也十分欣喜的事。其原因在于,2021年12月國家圖書館出版社與文物出版社聯合出版的《魯迅手稿全集》中,并無這份魯迅親筆簽名的出版合同。

《魯迅手稿全集》皇皇七十八卷,第七十七卷“雜編”中,收錄了現存的魯迅簽名的《〈近代美術史潮論〉出版合同》《〈野草〉〈苦悶的象征〉出版合同》《〈豎琴〉版稅合同》《〈一日的工作〉版稅合同》等四種魯迅著譯出版合同,以及魯迅代簽的石民譯《〈巴黎之憂郁〉出版合同》,但這份《小約翰》出版合同闕如。這可是一個有意思的發(fā)見,是《魯迅手稿全集》問世以來,繼魯迅1936年8月28日致內山完造日文函和魯迅1926年1月27日題贈藤冢鄰的《中國小說史略》之后,第三種新出現的魯迅手跡。

這份出版合同正式名稱為“出版權授與契約”,是上海生活書店使用的標準出版合同。合同印在七折豎排的折疊紙上,第一面為合同名稱,第二面有著作人和保證人基本情況(姓名、職業(yè)、住所)、出版人商號、著作物名稱、冊數及卷數、原書名、原著人姓名等欄目。其中除出版人商號“上海生活書店 住所 上海陶爾斐司路”這一條為鉛印外,其余各欄均由魯迅本人用毛筆親筆填寫,保證人欄未填,住所則填“上海施高塔路十一號內山書店轉”,蓋當時魯迅住所不對外公開也。值得注意的是,在“職業(yè)”這一欄中,魯迅只填寫了一個字:“無”。

第三至第六面系合同正文,為二十六條具體的“授權與條件”。其中最引人注目也是最重要的是第二條:“出版人允照本著作物出版后之定價每部百分之貳拾計算之版稅報酬著作人”,“貳拾”兩字為毛筆填寫。換言之,魯迅把所譯《小約翰》一書交予生活書店出版,所得版稅為20%。這無疑是當時極高很可能是最高的版稅,大概也只有魯迅這樣的大作家才能得到這么高的版稅,也說明生活書店對作者魯迅的高度尊重。

合同最后一面有著作人魯迅的親筆簽名,鈐陽文“魯迅”?。挥肘j有出版人“上海生活書店”的橢圓形藍印公章,以及生活書店代表人徐伯昕的親筆簽名,并鈐陽文“伯昕”??;在“民政局印花稅票”上又鈐陽文“魯迅”印,極為鄭重其事,合同簽署日期填寫的是“二十三年八月三日”??梢娺@是一份正式的手續(xù)完備的魯迅譯著《小約翰》的出版合同。

至此,應該說一說代表生活書店方簽署這份合同的徐伯昕(1905—1984)了,合同中的版稅“貳拾”兩字應是他填寫的。徐伯昕1932年在上海與鄒韜奮合作創(chuàng)辦生活書店。次年,鄒韜奮流亡海外,徐伯昕負生活書店全責。他與魯迅簽署《小約翰》出版合同已是生活書店與魯迅的第二次合作了。第一次合作是生活書店1934年10月初版的俄國愛羅先珂著、魯迅譯童話集《桃色的云》,魯迅1934年11月14日日記對此有明確記載:“下午河清來。生活書店送來《桃色的云》十本。”

不過,查魯迅日記,1934年8月3日這一天并無與《小約翰》出版合同相關的記載,倒是近兩個月前,即1934年6月6日的一條記載不應錯過:“下午北新書局送來《小約翰》及《桃色之云》紙版各一副”。也就是說,魯迅向北新書局收回了《桃色的云》《小約翰》(《桃色的云》曾由北新書局重版,《小約翰》未名社版紙版存在北新,魯迅或希望北新重印此書,但未果)的出版權,很可能魯迅那時就有了與生活書店合作的意向?!缎〖s翰》出版合同簽署后兩天,即1934年8月5日的魯迅日記有了如下一條:

晚得文尹信。生活書店招飲于覺林,與保宗同去,同席八人。

保宗即茅盾,那么參加這次歡聚的,魯迅、茅盾是肯定的了,徐伯昕也是肯定的,他是代表生活書店作東。除了這三位,還有誰參加了這次宴會?茅盾是這樣回憶的:“八月五日,生活書店徐伯昕在‘覺林’餐館宴請魯迅、烈文和我,算是書店方面與我們正式商定出版《譯文》。”(《茅盾全集·回憶錄一集》,(1997年6月人民文學出版社初版)那么,黎烈文也參加了,其他四人已不可考。這是魯迅與徐伯昕首次也可能是唯一的一次見面。是否魯迅當晚把已簽署的《小約翰》出版合同面交徐伯昕呢?很有可能。2005年版《魯迅全集》對這條日記的注釋強調了另一件事:生活書店“是日招飲,席間商談合作編刊《譯文》月刊事”。正是采納了茅盾的回憶。這是魯迅開啟與生活書店更廣泛合作的一個新項目。這次洽談很成功,魯迅8月9日日記就記云:“自晨至晚編《譯文》?!濒斞浮ⅫS源先后主編的《譯文》月刊果然于1934年9月16日創(chuàng)刊,速度真快。

魯迅翻譯荷蘭作家F.望·靄覃(F.W.Van Eeden,1860—1932)的長篇童話詩《小約翰》的過程頗長,也較曲折,已有不少研究者做過梳理。簡言之,魯迅留日時即已起意翻譯此書,1926年7月6日—8月16日與友人齊壽山在北京中山公園合作翻譯此書,次年5月2日整理此書譯稿畢。魯迅稱譽《小約翰》是“一篇‘象征寫實底童話詩’。無韻的詩,成人的童話”。這本魯迅“自己愛看,又愿意別人也看的書”終于于1928年1月由未名社初版,孫福熙作封面畫。1929年5月未名社再版時,魯迅改用自己重新設計的封面,在封面上端選用勃侖斯的“精靈與小鳥”圖,書名也改為魯迅自己手書,整個封面渾然一體,充滿了童話氣息。

未名社再版之后,《小約翰》五年未再印,改交生活書店新版,自然是件大好事。1934年11月生活書店初版的《小約翰》(上圖),封面依據魯迅自己設計的《小約翰》再版本封面,只把書名和作者、譯者名都改為紅色,顯得更為醒目,同時刪去了再版本所印的“未名叢刊之一”六個字。魯迅1934年12月4日日記云:“晚河清來并持來《小約翰》十本。”可見魯迅于是日收到徐伯昕托黃源轉交的《小約翰》樣書。此后數日,魯迅把生活書店初版《小約翰》分贈蕭軍蕭紅夫婦和黎烈文等友人,心情是愉快的。

當時的讀者歡迎生活書店重版《小約翰》。手頭正好有一部一位不知名的讀者購讀的《小約翰》生活書店初版本,從扉頁開始直到最后一頁,有大量的鉛筆眉批。他將生活書店初版本與未名社再版本進行對校,幾乎每頁都留下了校記或注解,還查出《小約翰》的《引言》最初以《〈小約翰〉序》為題刊于1927年6月26日《語絲》周刊第137期。由此足見這位無名讀者的認真、細致,真是難得啊。而《小約翰》也很快于1935年4月由生活書店再版了。

繼《小約翰》之后,生活書店又于1935年7月初版了蘇聯班臺萊耶夫著、魯迅新譯的童話集《表》?!侗怼返淖g文和《譯者的話》最初作為“特載”一次性揭載于1935年3月《譯文》第2卷第1期,不久就由生活書店出版了單行本。至此,從《桃色的云》到《小約翰》到《表》,魯迅在生活書店一共出版了三部譯著,應該都是徐伯昕直接經手的,雙方合作無間。而且,《譯文》月刊也在按期出版中,《譯文叢書》也已得到徐伯昕口頭同意而開始啟動,魯迅與生活書店的合作展開了一個更廣闊的前景。

然而,在《表》初版兩個月后,也即1935年9月17日,生活書店方在新亞公司宴請魯迅,茅盾和鄭振鐸作陪,就出版《譯文叢書》和續(xù)簽《譯文》月刊等事進行磋商。萬沒想到的是,雙方意見相左,魯迅認為這是“吃講茶”,拂袖而去。雖然徐伯昕當時并不在場,也未參與生活書店的新決策,他事先已因病離滬去莫干山療養(yǎng)了,但等到他返滬,魯迅與生活書店關系破裂已經木已成舟。魯迅把《譯文叢書》改交文化生活出版社出版,??髲涂摹蹲g文》月刊則交上海雜志公司繼續(xù)出版。盡管如此,魯迅與徐伯昕的關系仍繼續(xù)維持,1936年7月11日魯迅日記云:“得徐伯?[昕]并生活書店版稅泉二百?!?7月15日又記云:“午后復徐伯昕版稅收條一枚?!边@“版稅”很可能指《表》的版稅,《表》自1935年10月至1936年7月接連重印了四版,堪稱暢銷書了。這也是徐伯昕的名字首次出現在魯迅日記中。

對魯迅與生活書店合作期間徐伯昕所起的作用,黃源在四十多年后寫的《魯迅書簡追憶》(1980年1月浙江人民出版社初版)中有一段評價,我覺得是中肯的:

魯迅先生主持的《譯文叢書》,生活書店經理徐伯昕早同意出版,不僅口頭答應,而且工作已在進行了。魯迅先生的《小約翰》《桃色的云》以及魯迅介紹的石民的《巴黎的煩惱》在生活書店重印,我都是和徐伯昕接洽的,他對魯迅很尊重,從來都是講話算數的,以上幾本書,都沒有訂合同的。

這最后一點,與史實有出入,系黃源誤記。至少《小約翰》的出版,是正式簽訂了合同的,可以這次新見的魯迅親筆簽署的《小約翰》出版合同為證。還有《巴黎之煩惱》的出版,也存有魯迅代簽的合同。黃源在1978年3月親筆改定的我就《魯迅全集》書信卷注釋所作的采訪記錄中還說過這樣一段話:

徐伯昕是親自看到魯迅先生在一九三五年“這樣拼命,連玩一下的功夫也沒有,來支持幾種刊物的”,這幾種刊物即生活書店發(fā)行的《譯文》《文學》《太白》《世界文庫》,魯迅先生為這四種雜志寫的稿子,都是他經手送審的。他對《譯文》停刊事非常遺憾……

原來魯迅當時能夠沖破層層文網在上述四種刊物上發(fā)表著譯,也得到了徐伯昕的盡力協(xié)助,他不斷出面與當時國民政府的書報檢查機關周旋。魯迅與徐伯昕主持的生活書店之間是互相理解,互相支持,配合較為默契的。

因此,魯迅與徐伯昕簽署的這份《小約翰》出版合同的出現提醒我們,魯迅最后十年在上海,在雜文、小說、散文和文學翻譯等方面都取得了巨大的成就,除了魯迅自己不折不撓,忘我而又莊嚴地工作,也是與許多敬重魯迅的出版機構的合作和配合分不開的。這些出版機構包括李小峰主持的北新書局、陳望道主持的大江書鋪、趙家璧具體負責的良友圖書公司、張靜廬主持的現代書局及上海雜志公司、費慎祥主持的聯華書局、巴金和吳朗西主持的文化生活出版社,等等。除此之外,還不能遺忘徐伯昕主持的生活書店。歷史真相應該盡可能地還原。徐伯昕1934-1935短短兩年間在出版魯迅著譯方面的功績,長期以來鮮有人提及,太令人遺憾了。徐伯昕也應與上述諸位出版家一樣,不應被文學史所忘卻。

附記:

四十六年前,我為注釋魯迅書信,在京拜訪胡愈之先生請教。在談到魯迅當年與生活書店不歡而散時,他建議我再去拜訪徐伯昕先生了解,我照辦了。因此,我與這位出版界前輩有一面之緣,至今不忘。四十六年后的今天,我又有幸觀賞魯迅和他親筆簽署的《小約翰》出版合同,于是寫下這篇考證小文,作為對徐伯昕先生的一個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