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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作家協(xié)會主管

張一川:地方書寫的“主體性”
來源:《十月·長篇小說》 | 張一川  2023年11月07日09:22

盡管“地方”作為概念本身是模糊而多義的,但其內涵基調呈現出了較強的一致性:“地方”意味著某種多樣性,內含反抗統(tǒng)一的力量。段義孚將地方視為一個“感知價值中心”,是一種“價值的凝結物”,強調了地方和空間之間相互定義的關系:地方意味著安全,空間意味著自由。人文主義地理學的“地方”概念聚焦于人對于物質環(huán)境的態(tài)度與情感關聯,所謂地方,必然要求個體對其熟悉的物質景觀賦予價值和意義。正是通過段義孚所說的“停頓”,在廣闊的空間中運動著的生命被允許在一個地方暫時停留,并獲得物質上的滿足與精神上的慰藉,空間由此轉化為一個安全的地方,這些地方構成了我們經驗意義上的原點,是我們與外界產生聯結的根基,它幫助我們形成健全的人格和最初的身份認同,并幫助我們回答“人之為人”的意義是什么。加拿大人文地理學家愛德華·雷爾夫(Edward Relph)這樣描述地方:“地方,既是經驗性的概念,也是經驗性的現象,所以,它才將人的自我、共同體與大地三者連接在了一起,也將地方性、特定性、區(qū)域性和世界性連接在了一起。我們每個人如何與世界相連,以及世界如何與每個人相連,地方則是一個親近的且特定的基礎。”

不可否認的是,以特定的文化、經驗和意圖為媒介,對于地方的親切感受可以超越個體的孤立狀態(tài),但總體而言,地方首先是私人的,而非公共的;是自然的,而非建構的;是被感知和被經驗的,而非被發(fā)現和被觀看的。這和中國現當代文學長期以來關注著的地方性有著極大的區(qū)別,而后者的顯形則深深嵌入到了建立現代民族國家的歷史進程之中。在地方和地方性/地方色彩之間做出區(qū)分,不僅僅是為了劃定有關地方概念的邊界,更能夠幫助我們呈現出地方感所內置的人的經驗。

正如李松睿所說,自二十世紀三十年代開始,地方性的概念已經成為了不同政治和理論范疇互相交鋒的戰(zhàn)場,地方性特征被“各種價值標準撕扯、爭奪”,因而“顯得有些曖昧不清”。然而,彼時的地方性只是作為一種特殊的個人寫作風格,出現在少數作家的創(chuàng)作個性之中,尚不具備參考價值。地方性真正開始轉化為一種寫作標準和寫作資源,是在進入四十年代、時代語境轉變以后:抗日戰(zhàn)爭的全面爆發(fā)使得知識分子不再能從容地居住在城市,而是輾轉流離,并在這一過程中逐漸深入中國內地,真正觸碰到底層民眾的生活和憂樂,獲得嶄新的生命體驗和寫作素材。視野的開闊和支援抗戰(zhàn)的需要使得這一時期的知識分子,迫切需要對“五四”新文學具有的文化精英主義的傾向做出反思和調整,“他們都不約而同地對‘五四’新文學感到不滿,開始自覺地構想某種更能為中國的普通讀者所接受的,并與戰(zhàn)爭環(huán)境相適應的文學表達方式”。在1939—1942年間的民族形式論爭中,地方形式作為建構民族形式的重要資源開始得到文學界的廣泛關注。在這一時期,地方在兩組對比結構中得到發(fā)現和闡釋:首先是相對城市而言,地方指的是中國廣闊的農村地區(qū)和鄉(xiāng)土社會,地方性被理解為一種鄉(xiāng)土性[1]。這種鄉(xiāng)土性被視為鄉(xiāng)土中國的本質,中國農民長期生活在相對穩(wěn)定的地方,因而形成了狹隘而深刻的地方經驗和獨特的地方文化、地方風俗。因而,為了讓文學作品能夠有效地為當地的老百姓所接受,就必須首先接受當地的知識和形式,將其轉化為文學的新的內容和形式;更重要的方面在于,此時的地方始終被收納在民族認同的框架之中,地方形式成為實踐民族形式的典范,獨屬于地方的知識被視為普遍性的、民族性的知識,地方特性被視為全國的共通性。也就是說,地方同時在兩個層面上成為一種手段而非最終目的,這體現出特定時代語境下地方理論的孱弱:“在尋求建立現代民族國家的過程中,普遍的民族語言和超越地方性的藝術形式始終是形成文化同一性的主要方式。在新與舊、都市與鄉(xiāng)村、現代與民間、民族與階級等關系模式中,文化的地方性不可能獲得建立自主性的理論根據。”

然而,由地方向民族的對接,并不會像理論家所倡導的那般連貫和流暢,毋寧說二者間矛盾重重。在《“早期”民族主義的形成》中,丸山真男對民族做出了規(guī)定:

所謂民族,就是那種欲成為民族的東西。……一定集團的成員,作為與其他民族相區(qū)別的特定民族,意識到相互之間的共同特征,并多少具有要求守護一體性的愿望,只有這樣,才能說這里有“民族”的存在?!坏┻@種文化民族針對外部來擁護自身文化的一體性,那么,它很快就會把自身的存在提升到政治上的高度,并迫切要求形成國家共同體?!^的近代的民族國家,無疑就是這種意義上的民族意識。如果把以這種民族意識為背景而產生的民族統(tǒng)一和國家獨立的主張稱之為廣義上的民族主義,那么,民族主義恰恰就是近代國家作為近代國家而存立所不可缺少的精神推動力量。

丸山指出,作為政治范疇的民族得以成立的前提是存在一種作為自然范疇的和“自我主張”的民族,后者的本質是生存在土地上的人們對于鄉(xiāng)土的依賴和眷戀,是一種出于本能的“鄉(xiāng)土愛”?!班l(xiāng)土愛”為民族主義提供樸素的、同時也是非理性的情感內容,卻又在另一方面以其封閉性造成了對民族主義的桎梏:“鄉(xiāng)土愛”與特定的地方感受和情感經驗緊密相連,它總是具體的、在地的,其密度伴隨地理距離的延伸而衰減,因而難以自發(fā)轉化為對抽象的、廣域的現代民族國家的認同。同樣的困境也出現在有關民族形式討論之中,正如汪暉指出:“沒有證據表明‘地方性’問題與地方政治和地方文化認同的直接聯系,從都市進入鄉(xiāng)村和邊緣區(qū)域的知識分子并不代表地方性的文化?!鼻∏∈且庾R到了地方與民族之間現實存在的矛盾,他才呼吁我們以一種歷史之同情來把握“以理論縫合矛盾”這一現象背后的緊迫性和必要性。這里的關鍵在于,民族主義必須訴諸政治上的決斷行為,并以對“鄉(xiāng)土愛”的揚棄作為條件——近代民族主義的“愛國熱情絕不是對環(huán)境的單純的情緒依存,……(而)是伴隨著高度自發(fā)性和主體性的”。

盡管丸山本人的近代化民主化方案與革命中國的實際國情相去甚遠,但他對政治決斷和主體性的判斷,再次向我們確認了地方對于政治的依附地位,因而仍然有指導意義。在此,我們無須懷疑地方的相對獨立性,國家與地方始終處于相互觀看、相互拉鋸的動態(tài)關系之中,正如蔡翔指出,國家與地方之間的矛盾往往“以一種妥協(xié)的姿態(tài)出現”,在某種程度上顯示出“兼容性甚或全民性”。但我們也不應該忽視國家對地方的優(yōu)勢地位,尤其是當這種優(yōu)勢在話語層面上呈現為一種外來者的“霸權”,由外來者主導了觀看的位置和方向,正如賀桂梅所說:“地方性本身即是一種站在國族視點而對地方性的他者式觀看或發(fā)明,是一種外在的觀看裝置的產物”。地方傳統(tǒng)雖然賦予了文學敘事和政治主體某種“多質性”,但政治決斷的強力在于,在漫長的革命歷史中,更加激進的敘述、不斷革命的要求總是試圖壓抑地方,重構民族國家框架,從而建立起自身的“霸權”地位。而作為結果,地方和人的自然性被褪去,代之以民族性和階級性——地方不再是孕育出地方文化的大地,而是變成了放置和承載地方文化的象征性空間;人也只有在被召喚為新人和人民時,才獲得了自身的主體性和敘述權利。

分析這一歷史模式的優(yōu)劣成敗,并非本文的訴求。只是需要指出,當二十世紀八十年代國家權力逐漸從地方退出之后,建立地方的自主性,使地方重新成為地方才得以成為可能。這種變化具體體現為地方不再是一個被觀看和被征用的對象物,也不再必然成為創(chuàng)制現代民族國家的工具和質料:人類環(huán)境經驗的豐富性使得地方在地域上不會被局限于左翼視角下的鄉(xiāng)村鄉(xiāng)土,在內容上也不必總是對政治運動做出回應[2]。這并不意味著對上述資源不加反思地否定與遠離,恰恰相反,在感知單元和價值寄托的層面上,地方的所指是變化和浮動的。真正具有主體性的地方書寫事實上可以生長為一種極具包容性和層次感的概念,從而將現代民族國家的歷史經驗和情感認同重新整合和收納起來,展現人與地方的復雜互動關系;也即我們沒必要也不可能繞過現代民族國家的框架來談論地方,而是應該考察地方如何構成了文學寫作的主題,并去留意這樣的寫作回應了怎樣的歷史語境和時代焦慮。

注釋:

[1] 在費孝通看來:“鄉(xiāng)土社會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地方性是指他們活動范圍有地域上的限制,在區(qū)域間接觸少,生活隔離,各自保持著孤立的社會圈子?!?/p>

[2] 賀蕭在對山西農民的考察中發(fā)現,同樣經歷了合作化時期,男人和女人對于歷史和事件的記憶有著天然的差異,運動時間中的里程碑事件在男人的故事中更為重要,而婦女則在其個人敘述中新命名了一種婚姻的、生育的時間,這種時間建立在她們對日常生活的感知的基礎之上。見[美]賀蕭:《記憶的性別:農村婦女和中國集體化歷史》,張赟譯,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