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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作家協(xié)會主管

媒介位移與再造的新文學——《吶喊》出版始末探
來源:《河南社會科學》 | 何旻  2023年12月27日09:48

 

在中國新文學的研究譜系中,《吶喊》被認為是劃時代的根源性作品。嚴家炎對《吶喊》《彷徨》的定位表述具代表性:“中國現(xiàn)代小說在魯迅手中開始,又在魯迅手中成熟,這在歷史上是一種并不多見的現(xiàn)象。然而這樣的現(xiàn)象出現(xiàn)在五四時代,又是很可理解的?!盵1]這個判斷很有意思,首先,《吶喊》《彷徨》和 “五四時代”這個標簽密切的結(jié)合起來,盡管在嚴格的時間意義上,它們出版之時,作為運動的五四已倏忽而過;其次,“小說”在現(xiàn)代中國作為一種文體的成熟,其計量的不以理論、作家、篇目、流派、潮流等為單位,而是魯迅的兩本文集。就魯迅《吶喊》而言,既尊重其作為新文學起點的象征意義,又需要將其出現(xiàn)還原為具體的歷史過程,以理解其作為起點的特殊性因何而來,就顯得頗為必要。在前研究中,對《吶喊》媒介意義的討論多集中于版本考證與文本??狈矫鎇2],而本文將從《吶喊》的出版所聯(lián)系的理念、人事、資本、技術及最終在紙面上的成果與效力開始談起。換而言之,本文將討論《吶喊》的出版過程,注意參與此書刊行的多方人士其時對新文學媒介塑造及生產(chǎn)方式的探索,以及通過《吶喊》等出版,新文學者面對與解決的新問題。

一、未實現(xiàn)的可能性:未付印的《吶喊》與上海書業(yè)

《吶喊》初版本由新潮社出版,這是既成事實。然而,此前已有不少書局通過中間人向魯迅及他其時的合作伙伴周作人致意,爭取魯迅作品的集成出版權。周氏兄弟為何不將《吶喊》交予這些成熟的上海書商出版?這未實現(xiàn)的可能性背后的意味值得我們注目。

最初建議《吶喊》結(jié)集的人是陳獨秀。1920年9月,陳獨秀寄周作人信中認為“豫才兄做的小說實在有集攏來重印的價值”,建議“請你問他,倘若以為然,可就《新潮》《新青年》剪下自加訂正,寄來付印”[3]。其時周氏兄弟的文學工作重心本在翻譯:1920年當年,8月周作人輯譯的短篇小說集《點滴》經(jīng)北京大學出版部刊行,兄弟合譯的《域外小說集》也在群益書社重制中。他們?nèi)匝永m(xù)著日本留學時《域外小說集》的生產(chǎn)路徑,帶著“他日能視其邦國古今之別,類聚成書”[4]的希冀,一冊一冊的翻譯。小說創(chuàng)作并不在這個持久的生產(chǎn)序列中,只能算在各報章雜志敲敲邊鼓,偶一為之。而陳獨秀對魯迅創(chuàng)作的重視,不在其翻譯之下。其后,《吶喊》雖不經(jīng)陳獨秀之手而成就,但小說的創(chuàng)作可以作為自己文學工作之一部分持續(xù)經(jīng)營,可以說是陳獨秀給魯迅的啟發(fā)。

《吶喊》無緣經(jīng)陳獨秀介紹結(jié)集付印,源于陳獨秀與群益書社等上海小書商合作間的裂隙。1920年5月以來,陳獨秀和群益書社間由《新青年》的出版定價問題延伸造成的矛盾不斷,同年9月,陳獨秀自創(chuàng)“新青年社”獨立出版《新青年》,從此和群益分道揚鑣[5]。群益書社和周氏兄弟的合作本來算得上順暢,重制《域外小說集》,周氏兄弟提出不一次性出賣版權等條件,因為陳獨秀的擔保,書社均“照原議”[6]接受。而缺少了陳獨秀作為推薦者,魯迅和滬上書商并不熟識,也就不再合作。而“新青年社”雖為陳獨秀自創(chuàng),但專注出版《新青年》雜志之外,以譯介馬克思主義著作為目的,更近于成為中國共產(chǎn)黨早期的機關媒介,亦無意于文藝之類[7]。此外,和陳獨秀關系最密切的上海小書局是亞東圖書館,亞東圖書館其時能以《新潮》雜志、《嘗試集》、新式標點古典小說等站在新文化運動的潮頭,緣于老板汪孟鄒同鄉(xiāng)的陳獨秀、胡適前后指點,書局并無自己的新品味[8]。不經(jīng)陳、胡介紹,亞東圖書館其時難以發(fā)掘魯迅的文學出版潛力。

1902年群益書社成立,1907年把經(jīng)營中心放在上海;1904年汪孟鄒創(chuàng)辦科學圖書館,1913年經(jīng)陳獨秀提點更名亞東圖書館遷往上海。可以說,它們屬于晚清以來上海四馬路已成集聚規(guī)模的眾多新式書局中的普通兩家:以傳播新學為出版目標,以機器印刷代替舊版刻,但規(guī)模不大,仍繼承了中國坊刻傳統(tǒng)的家族經(jīng)營組織,在巨頭商務印書館、中華書局之外做小生意。這些小書局偶因和新文化人的關系突然崛起,但其主持者對新文化并無特別好尚與理解,不過追逐潮流而已,其與新文化生產(chǎn)的聯(lián)系基于個人關系,沒有宗旨認同,并不穩(wěn)固。陳獨秀與群益書社等脫鉤,沒有這層中介關系,魯迅對這種類型的書局也并不滿意,《吶喊》出版延宕,實屬必然。換句話說,晚清時期發(fā)展起來的上海新式小書局難以成為新文化、新文學持續(xù)生產(chǎn)的組織者。

陳獨秀之外,胡適也在促成周氏兄弟文學工作成果的結(jié)集出版,胡適中意的對象為商務印書館。1921年8月30日,胡適給周作人的信件云:“我想你們兄弟做的小說已可以成一集,可否匯集起來,交‘世界叢書社’出版?又《點滴》以后,你譯的小說也不少了,我希望你能把這一集交‘世界叢書社’出版?!盵9]這里提到的“商務”,即商務印書館,胡適在替商務向周氏兄弟說項——希望他們把近兩年的小說譯稿交商務出版單行本,放在商務的“世界叢書”里。彼時胡適正應商務印書館邀請,到上海考察。新文化運動以來,作為中國最大新式出版商的商務反應遲緩,對新學雜志《新青年》《新潮》起初不甚看好,未能延攬旗下,而自身編譯風格雖謀求變化,但求穩(wěn)勝過求變,其傳播新知的文化資本已有受到動搖的跡象,故而急切延攬新文化運動的發(fā)動人之一胡適,希望胡適代高夢旦領導編譯所,改良機構(gòu)。胡適雖然拒絕到商務任職,但舉薦了王云五,又呈上改革計劃[10],他給周作人的這封信,正是這引新文化風氣導入商務印書館的行動一部分。

魯迅并未同意將自己的創(chuàng)作集放在商務印書館“世界叢書”中。1921年9月4日,魯迅代收胡適的這封建議信后,給仍在香山養(yǎng)病的周作人寫信,談到自己的看法:“彼欲印我輩小說,我想我之所作于‘世界叢書’不宜,而我們之譯品,則尚太無片段,且多已豫約,所以只能將來別譯與之耳。”[11]這明了的回答中可見,魯迅對翻譯和創(chuàng)作品的結(jié)集考慮頗有區(qū)別:譯作可以給商務印書館,已有的存貨不夠,甚至可以再特別為商務翻譯,而創(chuàng)作則不愿歸于“世界叢書”之一出版。同是自己作品,為何如此涇渭分明?可從魯迅認為調(diào)性不合的“世界叢書”開始找線索。張元濟在1920年的股東報告書稱:“現(xiàn)擬編譯‘世界叢書’,并在北京設立審查委員會,請定北京大學校校長蔡孑民及大學教員胡適之、蔣夢麟、陶孟和諸君擔任審查之事,業(yè)經(jīng)登報征求譯稿。”[12]同年“世界叢書”開始陸續(xù)印行。和商務已出版的“北京大學叢書”與《北京大學月刊》一樣,“世界叢書”也是商務印書館經(jīng)校長蔡元培引接,試圖從作為中心的北京大學靠近新文化運動的成果,從出版結(jié)果來看,選入的標準最重翻譯,而各種譯書中又最重社會科學方面。在這樣的以叢書出版為外來知識倉庫引介的建設工程中,“文學”和“創(chuàng)作”屬邊緣的邊緣,魯迅不愿以創(chuàng)作加入也屬應然。至于翻譯作品,周氏兄弟仍接受胡適邀請,1922、1923年間在“世界叢書”中出版譯作《現(xiàn)代小說譯叢》及《現(xiàn)代日本小說集》。

“世界叢書”外,商務印書館“文學研究會叢書”更專注于新文藝主題的出版,與周氏兄弟關系也更為密切,卻也未被魯迅視作《吶喊》的歸宿。所謂文學研究會,本就是鄭振鐸幾人因《人道》雜志出版不利,為方便同書局接洽,出版新文學雜志而設立,得到商務印書館支持后,文學研究會的目標快速實現(xiàn),掌握了《小說月報》編輯外,又創(chuàng)立了“文學研究會叢書”[13]。周作人作為文學研究會初始成員,不斷為之輸出內(nèi)容。魯迅亦將自己的譯稿《愛羅先珂童話集》《一個青年的夢》交予研究會以支持,1922年7月,二者均作為“文學研究會叢書”之一印行。不過,需要辨別的是,周氏兄弟鼎力支持的對象是文學研究會,而非商務印書館。晚清民初,周氏兄弟與商務印書館曾有不少接觸,對書局賣過譯稿,魯迅也應考過館內(nèi)編輯,而印象不算太好:一為書局對作者稿酬太精細,一為書局對職員傲慢,因此“魯迅對大書店向來有些反感”[14]。新文化運動以來,作者通過文學研究會與商務印書館合作,似乎可能改善過往的合作關系。而問題在于,相對于實際的生產(chǎn)機構(gòu)商務印書館來說,作為知識共同體的文學研究會只是一個虛體?!缎≌f月報》主編沈雁冰本就是商務印書館的編譯所職員,而文研會中奔走最力者鄭振鐸于1921年大學畢業(yè)后,也被吸納入書局編譯所內(nèi)工作,文學研究會逐漸被完全卷入商務印書館的書籍生產(chǎn)鏈條中。這種書局與社團間從合作到容納關系的變化,在《小說世界》事件中表露無疑:1923年初商務印書館刊行《小說世界》雜志,以發(fā)表被《小說月報》裁汰、反對的鴛鴦蝴蝶派作品,而文學研究會并無力抵抗這個決策。魯迅對此事發(fā)表通信,諷刺其為“舊文化小說”和“新文藝”并存的“中庸”奇觀[15]。而他對于經(jīng)文學研究會與商務印書館合作中的問題,也相當明了。

新文化運動后,商務印書館不斷趨新,出版種種新文化、新文學產(chǎn)品。但其生產(chǎn)方式與組織結(jié)構(gòu)并未發(fā)生變動,因此,商務印書館與新文學社團及其中個體間的合作更趨近于大規(guī)模生產(chǎn)實體對虛體的小規(guī)模知識共同體的包納關系:商務印書館以館內(nèi)編譯所為知識生產(chǎn)中心,所內(nèi)各部門各司其職,負責不同內(nèi)容的生產(chǎn)[16],“文學研究會”不過被視作編譯所的一個從外包到逐漸收歸其中的部門而已。而在這種包納關系中,魯迅多次表達不滿,稱書局對作者“不屆”(不周到、不講理)[17],換句話說,作者認為自己與生產(chǎn)機構(gòu)間不過源于契約,為資本雇傭,并不能基于理念的認同與尊重,也就難以維持長久的合作。

新文化運動中,魯迅第一本創(chuàng)作集的出版不斷延宕,癥結(jié)在于其時的上海書業(yè)并不能完全滿足所有新文化人對媒介生產(chǎn)機構(gòu)的需求。晚清以來上海生發(fā)的印刷資本業(yè)幫助新文化運動在紙面迅速成功,并基于其自有的生產(chǎn)方式與組織結(jié)構(gòu),迅速收編新文化作為滬上書局新學知識倉庫中的品類之一。對于這種新文化的被包納關系,《新青年》同人反應不同。如胡適更傾向于繼續(xù)保持與成熟出版商的合作。他贊賞商務印書館承辦《努力周報》,能“以幾百萬資本的公司,而擔此三個銅子的小生意”[18],在向周氏兄弟介紹商務的好處時,胡適認為把書稿交給這個成熟書局,“不須你自己勞心力,并且可得較好的酬報,并且于讀者大有益”[19]。而周氏兄弟作出了另一種的選擇。尋找更適合“新文學”的生產(chǎn)方式,是新文學此時內(nèi)生的問題,而《吶喊》出版的延宕和達成,提供了問題的一種回答。

二、尋找“自己的園地”:周氏兄弟與新潮社的合作計劃

1922年12月27日,《北京大學日刊》刊載了名為《新潮社的最近》的一篇宣告:其時趨于消亡的新潮社決定“重振精神再辦出版的事業(yè)”,并做出預告:“《文藝叢書》是最近的計劃,其稿件之已經(jīng)預備就緒者有六種,即:(1)《春水》(冰心女士詩集)(2)《桃色的云》(愛羅先珂童話劇)(3)《吶喊》(魯迅短篇小說集)(4)《我的華鬘》(周作人譯外國詩歌小品集)(5)《紡輪故事》(CF女士譯法國孟代童話集)(6)《托爾斯泰短篇小說》(孫伏園譯)。[20]”魯迅小說集定名《吶喊》出版,最早就在這個公告中被宣布。

除具體的叢書預告外,同樣值得關注的是新潮社“再辦出版的事業(yè)”的決定。新潮社本為出版《新潮》雜志設立,出版乃其本行:1918年底,21個北京大學文科、法科學生為發(fā)表批評、介紹西學,攢成一月刊定名《新潮》,社員均以撰稿人身份加入。而另一方面,新潮社員“受同樣教育……所覺悟的差不多一樣,這可謂知識上的同一趨向,用這知識上的接觸做根本,造成這個團體”,新潮社又是一個新興的知識共同體,即“感情基于知識,同道由于覺悟”的“知識上的聯(lián)合” [21]。

《新潮》是新文化運動的潮流刊物,影響遍及全國,但其時社員們對刊物的責任,主要在寫文章和編輯,而不涉及印刷、發(fā)行、分售種種將文章化為鉛字之后的事情。北京大學校方從社團創(chuàng)始即承擔了出版責任:1918年秋新潮社開始籌備,文科學長陳獨秀就答應出版資金由學校負擔,根據(jù)其時顧頡剛給徐彥之的信看,“每期仍由校津貼百四十元”,北京大學出版部主任李辛白布置印刷、發(fā)行等事[22]。五四運動一朝風起,新潮社骨干多進入暴風眼的核心,《新潮》??肽辏?919年10月終于復刊出版,而此時的《新潮》隨著五四運動的光耀聲名盛極,一冊3000份初印供不應求,更多人來信要求重版第一卷,上海亞東圖書館此前代銷南方地區(qū)的《新潮》,借此要求代為印刷發(fā)行,新潮社同意了亞東重版,而《新潮》借亞東銷售網(wǎng)更廣泛行銷全國。北大出版部仍承擔雜志初版印制。雜志之外,1920年新潮社又經(jīng)北大出版部出版《新潮叢書》4種。由此可見,在新潮社快速崛起的過程中,其知識共同體的組織與生產(chǎn)緊密依附于印刷媒介,而這種依附又是不及物的,對新潮社員來說,媒介的物質(zhì)與資本屬性不在其考慮范圍內(nèi)。

1920年8月,隨著社員逐漸畢業(yè),成員四散,新潮社對辦雜志的興趣日減,社團宣布更名新潮學會,“做一種永久文化上的團體”[23]。新潮社實則已拋棄出版與知識共同體的結(jié)合模式,轉(zhuǎn)型為同學會,只留下招牌而已。

以新文藝叢書出版重啟社團的計劃主要來自于新潮社后期成員孫伏園。和同輩多決定在學校謀生不同,孫伏園1921年畢業(yè)后將在《晨報》的兼職轉(zhuǎn)為專職。同年10月,《晨報》第七版改擴為四版單張《晨報副鐫》,由孫伏園負責編輯。以北京學界為主要稿源,孫伏園增加數(shù)個文藝專欄,一時之間,《晨報副鐫》成為了北京新文學作品發(fā)表的最重要舞臺。雖然為《晨報副鐫》辛勤奔走,孫伏園卻另有心系,1922年3月15日,在給周作人信中,孫伏園問詢:“豫才先生有功夫整理《吶喊》否”,并提到《吶喊》屬于一個出版計劃:“我們無論如何總要出他幾本,就算一個錢也沒有,且在晨報社里印了冒一冒險吧。等著《吶喊》《我的華鬘》《繁星》的出來的人很多了?!盵24]這里的“我們”即為孫伏園、周作人所屬的新潮社,結(jié)合信中計劃和1923年的實際出版物看,“新潮社文藝叢書”稿源基本來自孫伏園編輯《晨報副鐫》的刊稿整理[25],可以說,先有《晨報副鐫》“文藝欄”的成功,才導向了新潮社出版“文藝書”的轉(zhuǎn)型。

對正在尋找“自己的園地”的周氏兄弟來說,新潮社的重啟計劃來得恰如其時。周作人1920年5月加入新潮社,并擔任主任編輯,在一以學生為主體的社團中,周作人以老師身份加入,會社中人希望他在學生輩逐漸畢業(yè)后吸納新血,支撐新潮社。不過,周作人起初對新潮社活動并不積極。除了把自己輯譯的短篇小說集《點滴》交給新潮社出版,并不參與日常細務。而對于“新潮叢書”及《新潮》雜志的組稿,周作人基本不介入,原因似乎既與他的個性有關,又在于叢書和雜志的來稿大部分屬于社會科學理論的譯介,不在他的興趣領域之內(nèi)。可以說,文藝叢書出版計劃前,周作人雖然入社,只算得上一個比較密切的客座。魯迅并非新潮社社員,但從新潮社創(chuàng)立開始即有所關注,并頗為認同:《新潮》登場,魯迅看重其作為學生刊物的新鮮有力,更注意到新潮社在小說、新詩等文學創(chuàng)作的嘗試,并有所期待,曾予以《明天》一篇稿件支持;此外,魯迅和新潮社社員保持著密切的師友關系,魯迅北大兼職講課之余,會在紅樓內(nèi)新潮社小坐;新潮社出品后,多會直送魯迅或托周作人分送魯迅[26]?!缎虑嗄辍吠私怏w以后,周氏兄弟與文學研究會合作,在《晨報副刊》密集發(fā)表文章,不斷在寫作之外,尋求對新文學生產(chǎn)更多的把控可能。正如周作人在《晨報副刊》開辟“自己的園地”專欄時的宣言:“我們自己的園地是文藝……社會不但需要果蔬藥材,卻也一樣迫切的需要薔薇與地丁……有些人種花聊以消遣,有些人種花志在賣錢;真種花者以種花為其生活?!盵27]周氏兄弟以文學為終身事業(yè),理念不變,但自我寫作之外,又提出“園地”的要求,那么,種花人的視野已放在香花之外,意在尋找可靠的柵欄。在如此需求之中,與此前已引為同道的新潮社的合作可謂水到渠成。

1922年《吶喊》及其所屬“新潮社文藝叢書”的出版計劃是新文化運動后,幾方扭結(jié)的產(chǎn)物:新文化運動內(nèi)原糾纏一起的文學革命、思想革命等幾個線頭,最早以混合面目為世人所知。運動退潮后,“新文藝”以報章為媒介,從集合中特立出來,承接了文學革命的資源。在新文化運動中居于客員位置的周氏兄弟,在這次轉(zhuǎn)型中以新文學為主體再度展開寫作,同時尋求“自己的園地”。而新潮社與上海書業(yè)關系頗淺,又基于此前對北京大學出版部的依賴,學生社員對媒介的物質(zhì)與資本屬性基本不曾理解,這種空白造成了新潮社的擱淺,但也產(chǎn)生了轉(zhuǎn)型并輕裝上陣的前提:新興的知識共同體也許能在及物的與媒介磨合中產(chǎn)生屬于自我的出版模式與文藝產(chǎn)品,這也正是周氏兄弟決定與新潮社合作最看重的前提。

孫伏園以周氏兄弟辛亥以來的學生、新潮社員、《晨報副刊》編輯的三重身份,將多方意愿整合,則“新潮社文藝叢書”的出現(xiàn),已呼之欲出。

三、新產(chǎn)品、新社團、新市場:《吶喊》在北京的出版與銷行

1923年8月,魯迅《吶喊》作為“新潮社文藝叢書”的第三種出版。周氏兄弟與新潮社的合作如何進行?《吶喊》出版是否符合預期?在實踐過程中是否產(chǎn)生了新文藝自生的出版模式?又造成怎樣的影響?以上問題是本節(jié)追溯觀察起點。

“新潮社文藝叢書”版權頁除著者外,均署“編者 周作人”,編者在組織中起何種作用?根據(jù)周作人回憶,各單行本“事實上的編排原自歸作者辦理”[28],從其中《春水》留下的手稿看,這個回憶是可靠的,周作人并不干預作者的文本選擇和做過多訂正[29],充分尊重作者的自主權利。值得注意的是,魯迅、冰心并非新潮社員,這套文藝叢書的稿源實際已經(jīng)突破了新潮社的范疇,而基于周氏兄弟對新文藝品味的篩選。

在“新潮社文藝叢書”出版前,新潮社也曾組織過“新潮叢書”5種,對比兩種叢書的變化,一是主題由復合的“新思潮”宣傳到單純的“新文藝”集合,另一點則是書籍形制改革。前者基于師生兩輩的共識,后者則源于周氏兄弟的經(jīng)驗傳遞。所謂新的書籍形制,即接續(xù)周氏兄弟留日時期對《域外小說集》的經(jīng)營軌跡,采取毛邊本,以一整套精美與個性化的裝幀與版式設計取代其時書業(yè)市場中鉛印書同質(zhì)化的樣式,將19世紀后期以來歐美、日本文壇通過考究裝幀,追求文學書籍視覺表達效果的潮流帶入了中國新文學的生產(chǎn)之中。為了保證最佳印制效果,新潮社李小峰等首次真正和北京各印廠打交道,終于決定使用最精良的機械印刷物質(zhì)與技術,投入更多成本打造視覺表達更好的文學產(chǎn)品,令先鋒的文本內(nèi)容得以搭配更高級的媒介形式[30]。就內(nèi)容與形制兩方面,《吶喊》及其所屬的叢書為讀書界提供了全新的文學產(chǎn)品。而在新潮社這樣的同人合作模式中,如此貫徹作者、編者意志的書才更可能出現(xiàn)。

新潮社售賣《吶喊》及其所屬的文藝叢書,刻意避開了上海書業(yè)的領地,而在北京另辟市場,形成自為的生產(chǎn)循環(huán),由此開始從學生社團轉(zhuǎn)化為出版發(fā)行機構(gòu)。五四運動后,新潮社出版物本有代賣處38處,可達國內(nèi)16個市縣[31],然而這樣的輻射能力主要依賴于商務印書館、亞東圖書館等代售書商的銷售渠道。新潮社重啟后,有意擺脫固有渠道依賴,收縮為在北京一地快速周轉(zhuǎn)的小本生意:不設難以催促回款的外省分售處,而集中北京市場,李小峰等社員在北大出版部、各大學門房、各市場書攤親自接洽合作,不能保證持續(xù)購買的外地讀者只能來信函購。因此,在資本方面能達到現(xiàn)金流的快速運轉(zhuǎn):新潮社與本地各經(jīng)銷處每月或每周結(jié)算現(xiàn)款,同時自己設立門市,隨時結(jié)算,對外埠僅接受讀者、書商現(xiàn)金來信函購或書商至京現(xiàn)金批發(fā)。新潮社印書資金不再向?qū)W校賒借,轉(zhuǎn)為社內(nèi)自籌:盤點存書,在學校紀念會上賣書獲得現(xiàn)金;為出版《吶喊》,又從魯迅處借來“印資二百”[32]。宣傳方面,在《晨報副刊》頁縫作“新潮社文藝叢書”廣告,因?qū)O伏園編輯副刊,不要版面費,廣告在1923年6月至9月間連續(xù)刊登。提高運轉(zhuǎn)速度,不再如原計劃印完一本再印下一本,而同時開印叢書內(nèi)多個單行本,又出售預約,快速收集印刷費。印量方面,每單行本印1000冊,達到出版一版能回收成本的最低規(guī)模。發(fā)行方面,將版權頁變更,不再以“北京大學出版部”為“發(fā)行者”,標明“發(fā)行者”為“新潮社”[33]。在以北京為中心的生產(chǎn)循環(huán)中,新潮社既保持著其作為小型知識共同體的內(nèi)部黏性,又能夠憑借其對目標讀者的精準把握,將資金快速回收與再生產(chǎn)。換而言之,選擇以新文化運動的中心北京為市場,新潮社才有機會將自身的文化資本迅速轉(zhuǎn)化,憑借極少資本而成功轉(zhuǎn)型為新的出版機構(gòu)。

在北京市場中,《吶喊》及其所屬的新潮社出版品看似不惜工本,實則獲利頗豐。以1923年8月、12月出版的《吶喊》第一、二版為例。據(jù)魯迅日記記載,1923年5月魯迅借出200元為印費,1924年1月11日收到《吶喊》版權費260元。根據(jù)李小峰所述,文藝叢書版權費為售價的20%至25%,《吶喊》標價7角,則兩版《吶喊》的2000本[34]在四個月內(nèi)售出至少1485本,至多1857本。新潮社作為發(fā)行方,在各代售點實行標價八至九折收款[35],對讀者獨立購買以全價收款,因不知各處銷售比例,即全以八五折論,以作者最高版權收入比計算,以1924年1月魯迅收到版權費為止,4個月間,兩版《吶喊》售出收入至少達883.575元,減去作者版權費與印費(二版印費因使用原紙型[36],印費減半記),出版方新潮社收入323.575元,盈利率至少達37%,收益很高。張元濟1921年日記中曾計算過商務印書館出版小說的利潤,出版兩千本可以收回成本,兩千以上才能獲利[37]。和商務印書館這樣的巨型書商對比,新潮社的自印自銷風險小而獲利豐,新文學書的出版對于如此轉(zhuǎn)型中的知識共同體來說實在是一門適宜的生意。而對魯迅來說,伴隨盈利而來的是與轉(zhuǎn)型后新潮社合作的信任建立,及對自己的新文學事業(yè)以此模式展開的切實的希冀。

《吶喊》出版故事背后,是一次新文學人自為的生產(chǎn)方式的探索。新文化運動借助上海書業(yè)的媒介迅速風靡,而其成果被迅速收編,成為晚清以來中國印刷資本業(yè)知識生產(chǎn)中的品類之一?!缎虑嗄辍吠朔稚⒑?,周氏兄弟從新文化運動的多重主題中清理線頭,繼續(xù)文學革命。為了避免文學成為均質(zhì)的現(xiàn)代知識商品,他們選擇擱置與既有書業(yè)的合作,與新潮社共同探索另起的文學生產(chǎn)之路?!秴群啊芳捌渌鶎俚男鲁鄙缥乃噮矔某霭?,既延續(xù)著周氏兄弟晚清時期對文學媒介形式的設計,又在新潮社青年奔走于北京印廠書攤之時,開啟了新文化運動中產(chǎn)生的小型知識共同體的轉(zhuǎn)型。而新潮社以北京為市場,借助新文化運動的文化資本形成了在地的生產(chǎn)循環(huán)。

后五四時代的開初,經(jīng)周氏兄弟晚清經(jīng)驗與新潮社學生五四經(jīng)驗的合流,新文學者在上海書業(yè)以外,以北京為中心,開始造成媒介的位移:新的文學產(chǎn)品、新的出版機構(gòu)及新的文學市場在北京出現(xiàn),提供新文學專屬的媒介形式和生產(chǎn)環(huán)流。而發(fā)生不久的新文學亦經(jīng)此得以再造:避開為印刷資本業(yè)迅速收編的風險,將知識共同體的組織與生產(chǎn)及物的聯(lián)結(jié)于媒介。新文學者暫時找到了自己的文學生產(chǎn)方式,亦找到了此后不斷革命的基礎。

注釋:

[1]嚴家炎.嚴家炎論小說[M].南昌:江西高校出版社,2002:56.

[2]周國偉.魯迅著譯版本研究編目[M].上海:上海文藝出版社,1996.陳子善.吶喊版本新考[J].中國現(xiàn)代文學研究叢刊,2017(8):126-136.

[3]周作人.周作人散文全集:第9卷[M].桂林:廣西師范大學出版社,2009:612.

[4]魯迅.魯迅全集:第10卷[M].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2005:170.

[5]齊鵬飛.《新青年》與“群益書社”的決裂及獨立辦刊再梳理[N].光明日報,2022-05-10(07).

[6]陳獨秀.陳獨秀書信集[M].北京:新華出版社,1987:251.

[7]王華 田子渝.新青年社歷史之考察[J].中共黨史研究,2015(10):64-70.

[8]汪原放.亞東圖書館與陳獨秀[M].上海:學林出版社,2006:39-84.

[9]胡適.胡適致周作人.回望周作人 [M].開封:河南大學出版社2004:110.

[10]張元濟.張元濟日記[M].北京:商務印書館,2018: 685-796.胡適.胡適日記 [M].太原:山西教育出版社,1998:99-140。

[11]魯迅.魯迅全集:第11卷[M].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2005:417.

[12]張元濟.張元濟論出版[M].北京:商務印書館,2011:43.

[13]文學研究會會務報告[J].小說月報,1921(2):11-17.張元濟.張元濟日記 上[M].北京:商務印書館,2018:770.

[14]周作人.周作人散文全集 第11卷[M].桂林:廣西師范大學出版社,2009:458.

[15]魯迅.魯迅全集 第8卷[M].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2005:137-138.

[16]戴仁.上海商務印書館(1897-1949)[M],北京:商務印書館,2000:46-56.

[17]魯迅.魯迅全集 第11卷[M]. 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2005:392、403.

[18]胡適.胡適來往書信選 上[M].北京:中華書局,1980:483-484.

[19]胡適.胡適致周作人.回望周作人 [M].開封:河南大學出版社,2004:110.

[20]新潮社的最近[N].北京大學日刊,1922-12-27.

[21]傅斯年.《新潮》之回顧與前瞻[J].新潮,1919(10):209-215.

[22]傅斯年.《新潮》之回顧與前瞻[J].新潮,1919(10):209-215.顧頡剛.顧頡剛?cè)?9[M].北京:中華書局,2011:265-266.

[23]孟壽椿:本社紀事[J].新潮,1920(6):216-217.

[24]孫伏園:孫伏園致周作人(一九二二年三月十五日)[A].中國現(xiàn)代文藝資料叢刊 第5期.上海:上海文藝出版社,1980:367.

[25]孫伏園1922年信中計劃與1923年“新潮社文藝叢書”實際出版物共5種,均為先刊載于《晨報副鐫》后結(jié)集出版:冰心小詩集《春水》于1922年3月21日至6月30日連載;《桃色的云》1922年5月15日到6月25日之間連載;《我的華鬘》實際上未出版,計劃中作為“周作人譯外國詩歌小品集”,其時這些文章亦多刊載于晨副;孫伏園譯《托爾斯泰短篇小說》未出版,但孫伏園的譯文也多在自編副刊登出。關于《吶喊》,孫伏園早在《阿Q正傳》連載于《晨報副刊》之時,就有敦促魯迅結(jié)集的計劃,在1922年1月10日給周作人的信中他談到:“《阿Q正傳》似乎有做長之趨勢,我極盼望他盡管寬心地寫去,在他集子中成為唯一的長短篇?!?/p>

[26]魯迅.魯迅全集 第11卷[M].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2005:369. 魯迅.魯迅全集 第15卷[M].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2005:423.新潮社:新潮社致周作人(一九二二年三月十五日)[A].魯迅研究資料 第5期.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80:367.

[27]仲密:自己的園地[N].晨報副刊,1922-01-20(07).

[28]周作人.周作人散文全集 第12卷[M].桂林:廣西師范大學出版社,2009:690.

[29]中里見敬.冰心手稿藏身日本九州大學——《春水》手稿、周作人、濱一衛(wèi)及其他[J].中國現(xiàn)代文學研究叢刊,2017(6):163-178.

[30]何旻.機械復制時代的媒介擬古:周氏兄弟與新文學毛邊本的塑成[J].中國現(xiàn)代文學研究叢刊,2021(5):26-39.

[31]新潮代賣處[J].新潮,1919(10):117.

[32]魯迅.魯迅全集 第15卷[M].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2005:470.

[33]關于新潮社生產(chǎn)循環(huán)方式的變化,參見李小峰《新潮社的始末》一文中的回憶,“新潮叢書”、“新潮社文藝叢書”中各書版權頁等信息,1923年6月至9月《晨報副刊》刊“新潮社文藝叢書”廣告等。

[34]陳子善.吶喊版本新考[J].中國現(xiàn)代文學研究叢刊,2017(8):126-136.

[35]李小峰 等.五四運動回憶錄(續(xù))[M].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79:238-240.

[36]唐弢.晦庵書話[M].北京:三聯(lián)書店,2007: 11.

[37]張元濟,張元濟日記 上[M].北京:商務印書館,2018:799.

(本文系北京市社會科學基金青年項目“后五四時期北京新文學出版文化研究(1920-1936)”(編號:21WXC007)的階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