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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作家協(xié)會主管

丁東亞:不可抵達(dá)的“己知”
來源:《長江文藝》 | 丁東亞  2024年09月26日09:16

對任何一個寫作者而言,書寫的廣度,無疑都意味著更多的可能性,就詩歌的廣度來說,它是包容萬象的,萬物皆存在于詩歌里。但追求“廣度”的寫作,時而也會令詩人產(chǎn)生自我質(zhì)疑,因為對于超越于詩人寫作經(jīng)驗的事物,必須依靠豐沛的想象力將以前的意象和觀念融為一體,并使之具有鮮明而新奇的效果。但事實上極少詩人可以像美國詩人華萊士?史蒂文斯那樣在詩歌與現(xiàn)實之間來回???,且堅信詩歌就是想象力。想象來源于現(xiàn)實,這點毋庸置疑,但如何進(jìn)入復(fù)雜的精神世界,以奇特的想象力使自我經(jīng)驗和現(xiàn)實抽象化,同時以詩歌的形式呈現(xiàn)出來,或許才是詩歌寫作者真正要面對的挑戰(zhàn),畢竟“真正的詩性來源于對個體生命與語言遭逢的深刻理解”(陳超語)。近日重讀陳超先生的《生命詩學(xué)論稿》,個人十分認(rèn)同他在《現(xiàn)代詩:個體生命的瞬間展開》一文中的說法:“這個時代最優(yōu)秀的詩應(yīng)該是生命深處的而非道義深處的。自我成了我審視的基本對象,生命深處的熔爐成了詩歌可靠的母胎?!币陨鼈€體的經(jīng)驗和體悟來寫作,如今已成為當(dāng)代詩壇一個不爭的事實,但如何將個體的生命體驗精準(zhǔn)有效地提煉出來,揭示出生命的意義,對詩人來說同樣是一個挑戰(zhàn)。因為個體生命之詩,盡管看似失去了廣度,局限在“小我”,但它一旦凝聚為一點,爆發(fā)的張力可能也是無可計量的,而且這種將讀者排斥在外的書寫,也同樣吸引著讀者,因為個人的悲歡與喜樂本身就是言說,并具有著戲劇性。我深信每個詩歌寫作者都想要將個人從生活中淬煉出的智慧分享給讀者,只是對讀者而言,殘酷的事實是,只有在他們鐘愛的詩人那里,詩歌才有著無窮的魅力和不可替代的啟發(fā)性,似乎也只有在面對自己喜歡的詩歌時,才可能隨時準(zhǔn)備好自己的智力去與詩人心靈共振與共情,一如將好水的人放在水里。

倘若說提供一種澄明是詩歌的作用之一,對詩人而言,那些在文本中呈現(xiàn)的物與事不僅瞬間有了完整性,更多出了豐饒和陌生的可能。完整是源自潛在秩序的復(fù)原,在想象抵達(dá)的任何地方,所有的事物得以回到了他們自身應(yīng)該所在的位置,也因記憶的不可能完全準(zhǔn)確而變得陌生和多義,這也是詩歌之想象性回應(yīng)復(fù)蘇之物的魅力。從這一層面來說,薄暮的詩歌大多是這樣的。他慢述生活日常,盡可能克制情感的漫漶,甚至?xí)r而過度留白,表達(dá)那不可名狀的悲傷(《與父親下棋》),時而平靜異常,將逝去的愛無處不在的情境書寫得莊重又自然(《娘在天上舉著燈》),即便是寫自我的小歡喜:一棵親手栽下的櫻桃樹,他也竭力止住抒情的可能,以平淡的敘事語調(diào)賦予那“十二年/年年滿樹花朵/沒有嘗到一顆果實”的櫻桃樹以存在意義,從而顯示出心理上的妙不可言的自足。對于詩人薄暮,事實上我知之甚少,甚至在初讀到《長江文藝》即將刊發(fā)的這組《立春之雪》前,我從沒讀到過他的任何詩作。也正是這種不期而遇的機(jī)緣,讓我對他的詩歌有了一種莫名的歡喜,一是來自作為同鄉(xiāng)在文本中的確認(rèn),一是來自閱讀他書寫之事與物無障礙的體認(rèn)。平凡的聲音與生活是他個人書寫的自我生命記述與確證,但詩歌寫作之于他,并非真如他認(rèn)為的是“個體化的成長過程必然性地感知生命與命運的偶然性”,即便是這樣,這種偶然也是必然:沒有人會毫無必要地去踏入一條苦修之道。

當(dāng)然,我相信薄暮的詩歌寫作是無目的性的,無目的意味著無意識的真實本性與真誠,也意味著詩歌成為了他信仰的對象。這在他的詩集《我熱愛的人間》里有著尤為直觀的展現(xiàn),除了他豐沛的情感,還有他詩句之輕柔和自知的透明感中所流露出的精神氣質(zhì):理性而克制,溫善而細(xì)膩。倘若詩歌如艾略特所說,“是對個性的偏離”,我想這種偏離在薄暮這里指向的也無疑是情感,而非詩人內(nèi)心的認(rèn)知與感悟。于此,我更愿將薄暮詩歌里的“純粹”與“明朗”的生命狀態(tài)看作是其智慧和生命力所在,是不斷深化展開自己,將自己所體認(rèn)到的生命意義(希望與愛)“歸附為一種大記憶大矚望”。同時,更有意思的是,在這本詩集里,我還從中梳理出了他個人的偏愛閱讀對象:魯迅、奧登、李白、洛爾迦、蒲松齡以及中國的四大名著等。這種把個人閱讀經(jīng)驗或感受帶入詩歌創(chuàng)作的方式,也是一種真誠或致敬,同時也自證著閱讀對他的影響,以及詩歌并非來自烏有、去向虛空的東西,是實實在在的,有著個人意義的具象呈現(xiàn)。而這種個人意義上的具象呈現(xiàn),首先要從他書寫的場域說起,即他的出生地,河南商城一個叫王塆的村莊。在那里,父親“像鑿子、釘子一樣孤獨/一輩子和天空過不去”;母親是一種宗教;祖父在塆里“廣受尊重/卻總會夜里長嘆”;烤龍河干凈平緩,從不喧嘩;自留地或承包地上長滿的狗尾巴草“綠得比春天淺,黃得比秋天久”,“像我一生中的萬古愁”;每一棵樹,都有著自己的名字,或“有如鄉(xiāng)村少年:/臭椿、白果、黑荊、倔強松/或有似落地書生:/君遷子、丁香、落羽杉……”,在他深情的回望中,那片出生地成為他再也回不去的故鄉(xiāng),也成為他在心靈世界不斷抵達(dá)的場域,這種不可抵達(dá)的“己知”,是他詩歌寫作的開端與靈感源頭,更是其內(nèi)心堅實的力量之所在,當(dāng)那些久存記憶的意象如條件反射般自發(fā)涌現(xiàn),一切都有了光。這種光,在《立春之雪》這組詩里,是愛:即使是去為親人上墳,也是好日子,“一大早/陽光清清爽爽坐在山岡/點燃紙錢,伏下身子/聽見草根在地底輕快游走”,“我有一點喜悅,和親人一樣喜悅/他們挨得那么緊,沒有給我留下/一個人悲傷的地方”;是心有山谷之人的片刻緬懷:“山路穿針引線,納鞋底,上鞋幫/兒子順著山谷往下走/棺材沿著山脊抬上去/希望越來越低,悲傷越來越高”;是不為人所知的內(nèi)心的萬紫千紅,是燈火闌珊時分將自己“交還黑夜,或是把頭頂上的虛無/以比未來更輕盈的形態(tài)綻放”,更是自知的自洽,當(dāng)“再也沒有人為我擔(dān)心”,心里不覺生發(fā)出的快樂,也無須告訴任何人。然而,如果我們僅僅從薄暮的詩歌里讀到的是他對故土田園牧歌式的追憶,以及他平淡無奇的喜悅與對世上持續(xù)存在之物所抱有的警醒之心,那么很容易錯失的則是他對未來的堅定信念和其源源不斷的創(chuàng)作力,在《十萬花?!防?,他“看著自己的影子模仿余生”,所愿是“每一個清晨/有所信,有所愛,有所恨”;在《臥龍崗上》里,他其實“不敢望東北/……生怕一眼過去,看見故鄉(xiāng)/天空上,已經(jīng)很久沒有云彩”,寧可獨立崗上,“等著/跟你說:豎子,莫停留,莫回頭/趁世無英雄”。

此刻我在詩歌里試圖一次次抵達(dá)薄暮,而他無時無刻不在“以自我滿足且無拘無束的詞語”(謝默斯?希尼語)里表達(dá)著自己:以其在異鄉(xiāng)的領(lǐng)悟和充實的閱歷歸根返本。我們都在個體的想象里試圖抵達(dá),也永遠(yuǎn)停留在不可抵達(dá)的“己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