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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作家協(xié)會主管

馬敘:底色,及有限真實 ——《走在前面的人仿佛消失在去往遠方的山路上》創(chuàng)作談
來源:《文學港》 | 馬敘  2020年11月07日10:26
關(guān)鍵詞:馬敘

在散文寫作中,我想到的首先不是散文本身,而是生活本身。構(gòu)成我生活的有三個原始支點,一是林場,二是部隊,三是工廠。盡管自工廠之后還經(jīng)歷了許多次生活變遷,但是前三者是構(gòu)成我最基本也最有力量的生活及人格基石,它們就像人生底座的金三角,賦予我最底層,最原始的生命色澤。

上佛垟林場的生活是我青少年時代最為重要的部分。我小時候隨父母在林場生活、成長,一直到參軍離開林場為止。林場的高強度勞作對我產(chǎn)生了深刻的影響。因此,它一直居于我記憶的最高處。其實上佛垟林場于我而言,書寫它是一個必然,也是作為一個個體通過書寫對一個時代下林場的呈現(xiàn)。在任何一個大時代下,個體的存在都可以忽略不計。但是,書寫個體必會書寫到那個時代對個體的裹挾與影響。哪怕在遠離城市、遠離文化的大山里的林場,照樣被時代所緊緊地裹挾著。林場于大山而言,又相對是一個地域的弱副中心,它比周邊的公社機關(guān)更具傳奇色彩,公社機關(guān)人員基本都是由當?shù)厝私M成,人員中最遠的也就來自本縣城里,但上佛垟林場則不一樣,因為它的人員構(gòu)成比之周邊的幾個公社機關(guān)要復雜得多。這里有溫州知青,有外縣調(diào)入的干部、職工,有省內(nèi)分配來的林學院畢業(yè)的技術(shù)員,還有后期縣里來的知青,還有退伍軍人,而林場的農(nóng)民工也來自周邊的多個公社。所以,上佛垟林場是一個相對復雜的單位。在林場里,還有許多種方言,溫州話,羅陽話,閩南話,蠻講話。這大不同的語言也加強了林場的復雜性與豐富性。正因為林場這種人員組成的特殊性,因此它在周邊的村莊與周邊的幾個公社中有著很高的關(guān)注度。這樣背景下的林場,同樣受到了當時那個時代的影響。首先是文化讀物的稀缺,除了父親的幾本像樣點的文學書籍之外,幾無讀物,我記得很清楚,閱覽室只有可憐的幾本書籍,當我把這些都讀完后,后來甚至連《群眾演唱》《小演唱》《群眾文藝》《東海民兵》等都找來讀。而知青人群則給了我文化方面的影響,他們手抄的、油印的,電影歌曲,外國歌曲,包括地下歌曲,比如流傳一時的《南京知青之歌》;還有生活方式,語言方式,人際方式;還有那種叛逆的個性,不羈的言行,直言不諱的說話方式,個性表達,等等,都對我產(chǎn)生了很大的影響。于他們而言,我既是游離于這個群體的,但又不自覺地暗中融入了這個群體,也慢慢地獲得了互相認同,雖然年齡差異大,但是不妨礙相互間的深度交往。于生活而言,上佛垟林場是一個強勁的生活處所,它多變的氣候,險峻的山崖,茂密的樹林,人際的交纏,大強度的勞動,直至身體的傷害,等等,這一切對我的人生、性格、人格、人際方式,以及對外部世界的感受方式產(chǎn)生了巨大的影響。這個群體中的悲觀、樂觀、包括暗黑人格等都不同程度地影響了我。

這種影響,遠遠超越讀物,超越學校教育,超越后來的一次次的變遷所帶來的影響。

我永遠清晰地記得一次趕車回老家的過程。全家凌晨兩點起床,洗漱,吃完飯三點,然后手電筒照著曲折的山路摸黑行走趕往五十里外的彭溪車站搭乘早上十點唯一一班開往溫州的班車。由于帶著行李走崎嶇山路的體力消耗,當?shù)竭_彭溪車站時,我已經(jīng)精疲力盡。

可以說林場既是塑造我的第一生活現(xiàn)場,又是始終在我意識中占據(jù)著重要成分的重要思想情感所在。

這些,也都自然而然地對我的寫作產(chǎn)生深刻的影響。

在我的散文寫作中,我一直認為生活始終雄踞于文字上方,低處的生活有著文字不可企及的力量,而且散文寫作中的自我須有自省能力,即這個我是真實的,不是虛擬的,也不是或夸大或縮小的。生活賦予個人的,在當時的生活現(xiàn)場中,有些是樂于回憶的,而有些則是不堪回首的,但于后來的寫作,它們都是一種可貴的給予。哪怕當時的壞,都是一種給自己以反思的力量,及審視的動因。

1977年,我離開上佛垟林場之后,再也沒回去過,盡管我千百次地想回去看看如今的上佛垟林場還有沒有當初的影子。但是這個念頭并不很強烈。如今交通相對便利,去上佛垟林場從泗溪廊橋往上開車一個小時就能到達。但是我一直沒有回去看過。我檢視自己的內(nèi)心,不堅決回去看舊地的原因,可能是為了保存一個不被更改的完整的舊地記憶,這是一個潛意識,一旦去了,找不到舊地的影子,可能記憶因此會有所更改。這對林場記憶的更改是我不愿意的。因此,當我寫林場時,我是特別在乎人與事的記憶,也特別把真實的自我放入其中,予以審視。我一直所寫的這個我,是居于低處的,真實的,坦誠的。

同時,在散文寫作中,我也在竭力避免兩種寫作狀況:一是在有些散文寫作中有輕視敘事的傾向,在傳統(tǒng)的散文寫作中又過于拘泥散文的敘事功能,但總體而言,還是要回到敘事上來,敘事在散文中的重要性以及必要性是不言而喻的。二是必須注意的是,必須仍然保持敘事的克制,在散文寫作中,必須保持敘事的有限真實性,以及敘事的真誠態(tài)度,不做強大故事的構(gòu)造者,就是避免過于小說化敘事以及對事件虛構(gòu)的沖動,給自己設(shè)定敘事的界限,避免刻意經(jīng)營那種過于強大的虛構(gòu)敘事(即為了敘事效果而強加給事件的虛構(gòu)情節(jié)。當然,這是對于以真實人物與事件為題材的主流散文寫作而言,如果是以虛構(gòu)為前提的,比如寓言式散文寫作,則又另當別論)。在正常的散文敘事中,過于強大的刻意經(jīng)營的敘事也是與事物本質(zhì)相背離的。這也是散文書寫的所遵循的有限真實邏輯。所謂有限真實,即事件一旦進入記憶,又是經(jīng)過寫書呈現(xiàn),那么它就已經(jīng)進入了一定范疇內(nèi)的功利取舍,也就與它的原始真實拉開了一定的距離。但是,寫作者不能因為無法還原原始真實,就放棄真實原則,放膽虛構(gòu)。我的立場,盡管散文無法還原原始真實,但是,寫作者要有寫作真誠,應(yīng)在其寫作中完成有限的真實,而不是為了完成寫作而去虛構(gòu)。

迄今為止,我寫上佛垟林場的文字,雖然不多,但于我而言,已經(jīng)夠多了,因為我不想輕易地去寫,去講故事,而是每一篇都是一次慎重的記憶著陸。包括剛寫的這一篇《走在前面的人仿佛消失在去往遠方的山路上》,這次的記憶著陸,比上幾次更加謹慎,因為它的容量也相對大了一些,也較好地完成了一次有限真實的書寫。